关于抓住重要节点狠刹“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9月1日,省纪委召开了全省“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刹风整纪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省教育厅、省农垦总局纪委印发了《关于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黑教监函〔2015〕342号)。为促进我校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按照省教育厅、省农垦总局纪委的统一工作部署,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自觉意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遏制“四风”,初步营造了“不敢”的氛围,但距离“不能”、“不想”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我们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的精神,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一抓到底的耐心和韧劲,打赢纠正“四风”这场攻坚战。
二、严守纪律规矩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十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4.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5.严禁公车私用;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8.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贿赂;9.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10.严禁各项违规消费。
三、严格监督执纪
学校各级党组织作为作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防范“四风”反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纠正“四风”工作,承担起分管责任,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守纪律讲规矩,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针对重要节点容易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明确纪律要求,通过下发通知、短信提示、案例通报和廉政约谈等多种方式敲响警钟。
四、严肃责任追究
基层党组织纪检组长(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校纪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四风”问题整治不力、顶风违纪问题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党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和纪检组长(委员)的监督责任。
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6819050、6819051、6813999,举报电子邮箱: 。
五、抓好传达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迅速抓好本通知的传达和贯彻落实,将通知精神及时层层传达到本党组织的每一位党员干部,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中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