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勤俭节约、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各级要求,为营造欢乐祥和、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务实节俭组织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节约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严要求,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反对“四风”。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监督电话:0459-6819050、6819051。
举报邮箱: 。
中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