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责任编辑:终审:发布时间:2016-02-19浏览次数:1657

关于申报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条件与要求

1.省科技奖励项目必须经推荐部门、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或提名人推荐。其中,提名人推荐的项目仅限于自然科学奖,且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项目必须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4年1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4年1月31日前),并且,原则上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推荐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5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如果是2015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未授奖的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3.推荐项目要严格按省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219.147.168.102:8081),认真填写《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自行在“word”下编制表格或下载空白表格填报无效。省科技奖励相关的文件、推荐工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说明等均可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必须从申报系统中直接打印,与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作为原件的一份在右上角注明“原件”。为了减少材料的篇幅,书面版推荐书和附件(除提供的原件外)必须双面打印和复印。

5.推荐奖励项目的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要符合《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各奖类的填写要求。推荐软科学奖励项目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参照《2016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类的填写要求。推荐奖励项目要求提供的《应用证明》、《院士/提名人推荐意见》必须使用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表样。

二、网上推荐时间

网上推荐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00时至3月11日17:00时。

三、书面版材料报送

书面版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于3月15日17时前报送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主楼707-2)

联系人:尚锐

    电 话: 13936929898

                                                                                              科技处

                                                    2016年2月5日

  

最后更新 (2016-02-19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