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2015年度文学作品创作情况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根据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提供全市2014—2015年度文学作品创作情况的函》和学校领导工作指示,现将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将本通知传达单位教职工和学生。
二、本次活动不需要各单位集体报送,由个人按文件要求于5月20日前向宣传部报送2014-2015年度文学作品创作情况。联系人:刘金国。联系电话:6819032。邮箱:
三、作品类别
作品类别包括小说、诗歌(古体诗歌、现代诗歌)、散文、纪实文学、儿童文学、剧本(影视、话剧、地方戏)、歌词、杂文等。
四、相关要求
1.文学作品创作、出版(刊载)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2.作品内容健康,主题鲜明,追求真善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作者有几部作品就填写几张《大庆市文学作品创作情况登记表》。并填写《大庆市个人出版文学专著统计表》或《大庆市个人发表文学作品统计表》。
宣传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