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来源: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责任编辑:终审:发布时间:2018-03-06浏览次数:5827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王震将军于1958年主持创建并亲任校长。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学校积淀形成了较为深厚的办学底蕴,办学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现代化大农业农垦特色,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
二、拟接收调剂生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459-6819297
0459-6819298
085238
生物工程(专硕)全日制
085238
生物工程(专硕)非全日制
工程学院
0459-6819220
0459-6819214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硕)非全日制
电气与信息学院
0459-6819313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全日制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硕)全日制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硕)全日制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硕)非全日制
农学院
0459-6819178
0459-6819179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全日制
090400
植物保护全日制
095131
农艺与种业(专硕)非全日制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硕)全日制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硕)非全日制
动物科技学院
0459-6815199
0459-6819204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全日制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全日制
090601
基础兽医学全日制
090603
临床兽医学全日制
095133
畜牧(专硕)全日制
经济管理学院
0459-6819257-810
0459-6819254
095137
农业管理(专硕)全日制
095137
农业管理(专硕)非全日制
会计学院
0459-6819267
0459-6819898
120201
会计学(学硕)
全日制
三、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分布在海南、广东两省六市)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凡录取到我校的生物学(0710)、农业工程(0828)、作物学(0901)、植物保护(0904)、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生物工程(085238)、农业工程(085227)、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农艺与种业(095131)、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农业管理(095137)等学科专业的部分全日制研究生实行“两段式”培养,在校修满学分后,可赴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除享受学校提供的上述政策外,还可享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提供的助研补贴(600-1000元/月)及各研究所设立的优秀论文奖励等优惠政策。预调剂联合培养的考生务必在网上调剂系统备注中注明“联合培养”。
四、调剂基本条件和程序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各单科及总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注:调剂政策如有变动,以2018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先后顺序及初试情况,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应积极准备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63319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459-6819132
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奖项
奖励标准
(元/生、年)
奖励范围
名额、比例
(人/年)
备注
国家奖学金
20000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由省教育厅核定
王震奖励基金
创新奖
2000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5
学业奖学金
8000
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100%
11000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参评人数
30%
9000
参评人数
50%
学院奖学金
学院另行制定
(二)助学金
类别
资助标准
(元/生、年)
资助范围
名额、比例
(人/年)
备注
国家助学金
6000
全日制研究生
100%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助研”
岗位津贴
10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二学年起至学制结束止)
100%
自然科学学科最低标准
500
人文社会科学、
管理类学科最低标准
“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
8000
全日制研究生
设岗单位自定
此为最低标准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不限

最后更新 (2018-03-06 06:44)